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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和使用如下:
安全工器具应建立台帐,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和上报。班组安全工器具实行定置管理,统一编号。公用工器具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个人工器具由使用者保管。
保管人应做好日常的外表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经常性做到完好清洁,防止变形、锈蚀、松动、破损。若发现有不合格者,能修复的应立即送修复处理,不能修复的应报废;对超过试验周期或使用期限者,应另行存放,并做好不准使用的标志。
安全工器具试验标签应保持良好,如脱落或模糊不清,应立即上报安保部分管领导,复核无误后出具联系单到工器具试验中心,核补试验合格标签。
安全工器具应放置在专用的柜架上,并保持室内干燥、通风,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应及时处理,严禁与合格工具混放。
安全工器具应根据工作环境、工艺要求、负荷情况、电压等级等合理选用,严禁超铭牌、超标准或不按操作规定使用。
高处作业时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用绳索传递,不得上、下抛掷;安全帽、绝缘工具携带、使用时应与锋利物隔离,防止外表损伤。
各级领导、安监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检查中应对使用单位安全工器具的保管和使用进行监督指导。
如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安全工器具损坏者,将按原价赔偿;对使用不合格安全工器具者,按局违章作业考核管理办法处罚。
劳务分包单位因故退出本公司施工,应将所领用的安全工器具全部退回本公司,不足部分在其安全保证金或未结工程款中按新购价格扣除。
我们始终坚信,只有合格的安全的优质的“宏安”牌安全帽才能获得市场的认可和客户的信赖。品质关乎企业存亡,安全帽关乎使用者生命安全,所以我们将精益求精,做好每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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