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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4、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
5、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抛下掷。
6、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
7、机械设备、机具使用,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制度;未经有关人员同意,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
8、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保护接零,方可启动使用。
9、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10、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11、酒后不准上班作业。
我们始终坚信,只有合格的安全的优质的“宏安”牌安全帽才能获得市场的认可和客户的信赖。品质关乎企业存亡,安全帽关乎使用者生命安全,所以我们将精益求精,做好每一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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